根据全国考办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我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对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实行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
初期先在全省社会考生和开展中职、高职衔接试点的学校中进行。
考生(网上学习成绩+综合测验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考生该门课程总成绩。
即:参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的课程终结性成绩=(网上学习成绩+综合测验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
浙江网络助学公众号